(原标题:关于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依据《公司法》《破产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会议由管理人和公司董事会分别召集,定于2025年2月13日下午14:30在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40层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代理人1,401人,持有公司股份111,801,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67%,以及管理人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3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420,154股,占7.3973%。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