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意见书确认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包括提前15日公告、会议通知内容详实、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等。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在成都市召开,由董事长张亚主持。现场出席股东或代表2名,持有56,726,200股,占总股本57.5432%;网络投票股东54名,持有8,615,091股,占8.739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5,214,049股同意(99.8052%),123,962股反对(0.1897%),3,280股弃权(0.0051%)。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