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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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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5A0058号)。会议由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陈娇女士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26,232,341股。共1,222人参与投票,代表股份451,763,806股,占21.247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441,841,429股(97.8036%),反对7,704,009股(1.7053%),弃权2,218,368股(0.4911%)。本所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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