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3日14点30分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826,7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894%。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2.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3. 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表决结果分别为:同意32,304,471股、64,456,755股、64,329,455股,反对331,343股、284,143股、405,343股,弃权66,600股、85,900股、92,000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