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受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李大明律师、邵丽娅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天阳证股字2025第05号)。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类型、召集人、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网络投票安排、审议事项等。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11:00在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共有504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代表股份数612,128.329股,占总股本44.480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