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中国东航: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通商律师审查了相关文件并作出以下意见:

  1. 召集与召开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下午14:00举行,由董事长王志清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月12日9:15至15:00。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为董事会,符合规定。共有1,286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持股15,036,884,206股,占总股本67.5386%。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律师及审计师。

  3. 表决程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成国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对持股低于5%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果合法有效。

通商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东航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