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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股份: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玉龙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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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玉龙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受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2日14点30分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370,053,422股(99.8985%),反对235,402股(0.0635%),弃权140,220股(0.0380%)。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154,964股(93.2083%),反对235,402股(4.2564%),弃权140,220股(2.5353%)。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律师事务所盖章及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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