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03)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83283号),宣告公司持有的发明专利“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漂白一体化工艺”(专利号:200910227376.5)无效。该专利申请日为2009年12月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2月23日,专利权期限至2029年12月8日。公司于2015年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包括该专利在内的28项与超声波制浆技术相关的专利权。
2024年6月,无效宣告请求人董艳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涉案专利被认定无效对公司目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公司尚未使用该技术组织规模化生产经营。此外,公司已于之前年度对该系列专利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账面净值为0元,故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组织团队研读、分析决定书内容,并将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