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光电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本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涵盖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核心管理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和自筹资金,总额上限163,946,271元,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解锁条件包括2025年营业收入和毛利额较2022-2024年平均值增长不低于20%,及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权力机构,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负责监督计划执行、决策聘请专业机构等。持有人权利包括享有资产权益、参加持有人会议等,义务包括遵守相关规定、承担投资风险等。计划资产独立于公司固定资产,存续期内不得退出或转让份额。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