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托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广州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4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01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32%。其中,现场出席1名,持有432,000股;网络投票745名,持有22,583,220股。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议案均获得超过97%的赞成票。会议记录由出席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存档。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