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87.6072+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万元,住所位于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与销售、汽车零部件制造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起人包括吴军、吴朋及上海玉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运作规则。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管的行为,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包括当年实现净利润为正数、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
章程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