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举行,由董事长HUI WANG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0,515,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704%。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2) 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3)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所有议案均获高比例赞成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