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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股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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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拟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5.66元/股,发行数量53,003,533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胎扩能增效项目。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发行对象为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15家机构和个人,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承诺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取得现阶段所需授权和批准,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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