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14时30分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召开,由董事长李建波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共有58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38,854,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31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38,669,093股,反对15,545股,弃权169,637股,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大成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