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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金马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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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金马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2月11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22人,代表股份208,040,6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5253%。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6,824,250股,占99.4153%;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7,395,450股,占99.6899%。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支持率分别为93.2574%和96.4236%。会议无新提案提出,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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