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受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基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会议通知提前发布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共有552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402,50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186%。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业务;2)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3)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4) 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