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14:30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公司1118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福春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15-15:00。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26,091,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14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25,261,462股(99.9263%),反对629,800股(0.0559%),弃权199,804股(0.017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8,019,136股(99.3561%),反对629,800股(0.4888%),弃权199,804股(0.1551%)。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董事签名。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