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资格、职责及履职方式。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独立性、专业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涵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公司须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制度自2025年2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