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行为,确保公司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签署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并在紧急情况下拥有特别处置权。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保管印章,并设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董事长授权经理审批特定交易和关联交易,金额和比例受限。对外担保需董事会过半数及出席董事2/3书面同意,并严格信息披露。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通知需提前10日或3日。会议通知包括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董事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