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该办法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标准、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应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董事或高管变动等。发生重大事件时,公司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按规定期限披露,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传递至董事会秘书。内幕信息知情人须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还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对未尽信息披露义务或违规披露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内部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