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受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韩齐梦怡律师、张春晖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公告于2025年1月2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下午15:00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12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宏波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股东3名,代表股份716,898,556股,占总股本64.4649%;网络投票股东169名,代表股份9,737,270股,占总股本0.875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9,248,168股,占91.5174%;反对745,902股,占7.3812%;弃权111,300股,占1.101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相同。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