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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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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收购人株洲国投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千金湘江药业28.92%股权及千金协力药业68.00%股权。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千金药业28.39%股权,交易后将增至34.34%。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交易对价分别为36,050.41万元和26,296.28万元,其中现金支付362.54万元。发行价格为8.77元/股,发行数量总计70,677,467股。过渡期损益归属及滚存利润安排明确,标的公司如实现盈利归上市公司享有,如亏损由原股东按比例承担。业绩承诺期内,千金湘江药业和千金协力药业需分别实现累计净利润32,172.96万元和9,440.26万元。若未达承诺,株洲国投将以股份或现金补偿。本次收购已获株洲国投原则同意及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证监会注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六个月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收购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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