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淮安市列邦康泰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8.92%的股权;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株洲国投和黄阳等21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68.00%的股权。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株洲国投,实际控制人为株洲市国资委。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仍为株洲国投和株洲市国资委。过去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