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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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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提前发布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内容。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575,806股(99.9890%),反对23,501股(0.0083%),弃权7,300股(0.0027%)。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共119人,代表股份280,606,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940%。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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