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2月10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666号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5,423,0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762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28,640股。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