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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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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定于2025年2月10日14:00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1人,代表股份171,068,980股,占公司股本的40.7789%。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事项,未提出新议案。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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