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新旭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惠忠))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惠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情况,且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张惠忠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张惠忠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惠忠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连续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特此声明。提名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