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及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发行方案和预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编制,认为本次发行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未发现变相改变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编制的《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长期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具体事宜合法合规,有利于快速推进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