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03,简称“海亮股份”)于2024年11月7日和11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6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3.29元/股。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并于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0,0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45%,最高成交价为11.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7元/股,成交总金额217,911,829.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相关规定,未在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股份,且遵守了其他相关要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