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9日,首次发行4,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9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526,838,348元人民币,住所位于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强调以市场为导向,围绕金刚石工具、涂附磨具和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回报股东和社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全部为普通股,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架构和运作规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