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自2025年2月7日起生效))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5,656.5077万元人民币,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医药分销、零售连锁、医药物流、药品研发生产等。公司股份总数为55,656.5077万股,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章程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