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新旭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惠忠))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惠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且张惠忠已同意出任。提名人声明,张惠忠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经验,并已完成相关培训。
张惠忠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其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且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张惠忠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提名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特此声明。提名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