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1月21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月7日14:30在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59,453,380股;网络投票股东288人,代表股份45,353,639股。会议由董事长陈胜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 关于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清算注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