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冰心))
本人宋冰心,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是蓉珠提名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特此声明。声明人:宋冰心,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