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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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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5日决定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1月16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33,057,832股;网络投票股东560人,代表股份2,771,600股。总计563人参与,代表股份135,829,432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方案、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股东回报规划、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99%的赞成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要求。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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