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6日13点30分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现场会议有3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58,402,992股;网络投票有356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1,149,005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9,346,872股,反对165,325股,弃权39,80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5%。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43,880股,反对165,325股,弃权39,80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47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