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闽能源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风电”)因与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歌美飒”)有关马头山、王母山、大帽山三个风电场项目的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提出仲裁申请。案件涉及三个独立合同,福清风电按照三个案件申请立案,后经仲裁委合并处理。涉案金额暂定为185,975,526元,反请求涉案金额为31,619,703.87元。
西门子歌美飒提出反请求,要求福清风电支付54套G114-2.5MW风力发电机设备质保金30,694,703.87元、案件律师费925,000.00元、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并承担本案仲裁费。反请求理由为合同约定的两年质保期已届满,但福清风电未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及支付质保金。
由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裁决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