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新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回售价格为100.44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回售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2月12日,回售期内“新港转债”停止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触发附加回售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回售申报程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回售期内“新港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影响。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575-83122625,联系邮箱:xzg1129@163.com。
特此公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