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涵盖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及其董监高,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均未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最近36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述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特此说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