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业能化”或“标的公司”)100%股权(简称“标的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统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应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交易标的资产若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或其他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情形下,可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