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黎国鸿)
本人黎国鸿,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必需工作经验。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四、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立案调查、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具备较丰富的企业管治及风险合规知识和经验,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员等。
八、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