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制度规定,“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披露渠道包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网站、公司官网及规定媒体。公司应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披露、暂缓豁免披露、中英文文本一致性、信息简明扼要等。公司应依法在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及规定媒体发布信息,同时报送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需及时向信息披露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明确了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和时限。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此外,制度强调了保密措施和违规处罚,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