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和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均在租赁关联方的厂房实施。前次募投项目涉及适用于光伏、柔性电子及半导体的ALD设备,本次涉及适用于半导体的ALD、CVD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专用设备产销率分别为72.84%、58.92%、38.91%和55.84%。公司解释了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及研发规划的考虑,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业及科技创新领域。公司强调了技术及人员储备、客户积累、行业地位等,说明了“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和经营业绩的影响。此外,公司还说明了“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的必要性、具体研发内容及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性。最后,公司详细讨论了产能规划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并回应了关于关联交易、租赁厂房使用年限等问题。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确认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与关联方共用人员、资产和技术的情形,未违反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会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