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钒钛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钒钛股份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解锁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
本次解锁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1月17日,上市日为2022年1月28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月27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33%。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3年的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和EVA均达到考核目标,9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或B。
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3,97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8%。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解锁数量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