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5-005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51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由董事长秘勇牵头并担任组长,总经理应华江担任副组长,董事会秘书李鹏韬等组成整改小组。
《决定书》指出,2024年11月13日,公司与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签订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金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9,246.30万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包括:1. 补充披露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2. 加强对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增强合规意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