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人,持股302,635,358股;网络投票股东184人,代表股份3,900,430股。总计186人出席,代表股份306,535,788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305,743,088股,占99.7414%;2)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305,718,888股,占99.7335%;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同意304,558,288股,占99.3549%。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