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文昭))
本人梁文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况。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本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文昭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