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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有根)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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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有根))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提名唐有根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且经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唐有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唐有根具备上市公司运作所需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报送深交所。声明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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