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晓东))
本人朱晓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以下情形: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最近1年内曾具有前述情形的人员;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本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