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A座4层,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月7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15时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3号楼114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6人,代表股份735,598,2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1523%。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35,495,955股(99.9860%),反对85,940股(0.0116%),弃权16,330股(0.0024%)。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2,995,517股(99.6910%),反对85,940股(0.2597%),弃权16,330股(0.049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